• #
  • #
  • #
  • #
  • #
  • #
本站公告

中国驾照如何与外国驾照互换

来源: 作者:本站 当前位置 :主页>学车动态>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6、下肢:运动功能正常。申请驾驶手动挡汽车,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申请驾驶自动挡汽车,右下肢应当健全;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1、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2、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3、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5、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需提供的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身份证明:
⑴在户籍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应当在户籍地提出申请;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⑵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可以在暂住地提出申请;提交《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 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提交的身份证明,是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军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驻沪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注明身份证号和居住地址的证明原件(现役军人申请驾驶证时,若无本市《居民身份证》的,凭部队核发的军人身份证件及部队团级以上证明,只可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机动车驾驶证);
(4)在内地居留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居民,应当在居留地提出申请;提交其入境的身份证明(港澳居民回乡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及公安机关核发居留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提出申请;提交入境的身份证明(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留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提出申请,提交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或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不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4、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提交中文翻译文本(指定翻译服务地点:1、上海外国语大学翻译总公司:东体育会路 100弄3号1楼,近大连西路,电话:总机65877585转215或216;2、上海市外事翻译工作者协会,南京东路66号国旅商务楼702-4室,电话:63239181、63233988、63233608);